目 录
一、大会议程
二、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告
四、商会章程
五、会费标准及使用办法
六、理事会选举办法
七、理事会候选人建议名单
八、监事会选举办法
九、监事会候选人建议名单
十、江阴市盐城商会会费收缴方法
江阴市盐城商会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议程
第一阶段
1、宣读《关于同意江阴市盐城商会换届的批复》
2、作工作报告
3、作财务工作报告
4、审议《江阴市盐城商会章程》(草案)
5、审议《江阴市盐城商会会费标准及使用办法》(草案)
6、选举产生江阴市盐城商会第二届理事会
7、选举产生江阴市盐城商会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阶段
1、选举产生江阴市盐城商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
2、通过聘请商会名誉会长和聘任秘书长
第三阶段
1、宣布选举结果及聘任名单
2、授牌及颁发聘书
3、表彰
4、江阴市盐城商会官网启动仪式
5、会长讲话
6、领导讲话
――在江阴市盐城商会二届一次会员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刘清华
(2020年1月12日)
各位会员:
我受江阴市盐城商会第一届理事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江阴市盐城商会成立于2017年1月8日,三年来,在江阴市工商联、民政局等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江阴和盐城两地社会各界人士及老乡的热情支持帮助下,在商会全体会员的无私奉献和共同努力下,我商会认真学习贯彻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引,切实遵循商会的章程及规则,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承前启后、卓有成效地带领全体会员组织开展了大量的社会活动,较好地发挥出商会社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较好地展现出新时代盐商的精神风貌,逐步扩大了盐城商会在江阴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商会的内部建设和外部形象都有了一定的提升。
盐城商会在江阴还是一个比较年轻的商会,也是唯一的一家地(市)级在江阴设立的商会,成立刚刚三年,现就三年来的发展历程,我向大会进行汇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提请会员大会审议:
一、积极组织走访会员单位,不断加强商会内部的互动交流
三年来我们走访了绝大部分的会员企业,进一步了解会员们的创业历程和经营状态,认真倾听各位企业家对于商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走访中,我们受到了每一位会员的热情接待,也得到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对于所有活动的开展和宣传,我们都会通过商会的微信公众号,实时发布商会的动态、重要通知和企业风采等内容,实现了商会和会员之间的信息交流,也为会员企业提供了很好的宣传和展示的平台。
二、组织多样化的活动,不断加深会员之间的情谊
三年来商会的活动也向多样化的方向发展,既有固定的也有临时的,既有大活动也有小活动。比如每年的3月18日去华西村缅怀吴仁宝老书记,每年两次的理事会以及每年底的联谊会都是我们固定的大活动,商会五个小组的小活动也是精彩纷呈,不拘一格,各有特色。先后组织去过南京、上海、杭州、义乌、宜兴、台湾和朝鲜。今年初还组织了50余名企业家代表开展了以“看家乡,话合作”为主题的走进家乡盐城的活动,我们还认真落实江阴市工商联“百企帮千户”的实施计划,与困难家庭结对,实施精准扶贫。与社区结对共建和慈善捐助活动。以及针对盐城地区贫困学生的以“奉献真爱·助学圆梦”为主题的助学帮困活动。筹款累计数十万元,书刊累计达数万册,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不仅让广大会员的心灵,得到了洗理,也增强了广大会员的家国情怀,激发了广大会员奉献爱心的意愿,进一步树立了盐商的形象。
三、积极发展会员,不断壮大商会队伍
三年来,随着商会活动的有序开展,有多名盐城籍企业家加入到了商会队伍,成为了我们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商会现在已有会员单位100余家,顾问40余人。目前在江阴的盐城籍企业有一千三百余家,个体工商户达三千四百余家,相信通过我们今后不断的努力,商会的影响力也会越来越大,一定会吸引更多的盐城籍企业家加入到盐城商会这个大家庭中来,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江阴作出新的贡献!
四、发挥商会平台作用,加强资源的整合,抱团发展
三年来,我们商会中有多位企业家成为江阴的优秀企业家,目前有高新技术企业2家,超十亿元的企业一家,超亿元的企业有六家,超千万元的企业有十余家,规模企业的数量还在不断的攀升,像泰富沥青、恒亮纺织、六环合金线、船舶燃料、李进装饰、东泰管件、小小制衣、富煌机械、鼎华重工等企业,这些企业都是未来盐城商会发展的主力军。有些不仅仅把企业放在市外、省外,还有的己将工厂开到了国外,抱团发展,以增强企业抵挡贸易战带来的冲击,为企业未来的发展和壮大打基础。
会员们,三年来,第一届商会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进步,这些都是全体会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还要特别感谢名誉会长邱伟杰同志的关心和支持以及商会左西龙秘书长一直以来的辛勤付出和努力,在此我向二位老领导表示深深的谢意!同时,商会还有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比如说党支部的建立:商会开展学习培训提升的活动较少,成员的综合素质需要不断提高;集体组织经营交流活动欠缺,会员抱团合作发展的氛围还不够浓;商会内部广泛团结、形成统一和谐发展的局面还需要继续努力;商会内部运作和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会员对商会的认同感、归属感还不够高:与市工商联争创“四好商会”的标准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些不足与我本人的重视和商会领导层的组织也有直接关系,在此我向大会深表歉意。相信经历了三年的摸索、磨合和调整、提高,下一届商会的工作会更加顺畅顺手,希望和祝愿换届工作能够顺利圆满地完成,并祝愿第二届盐城商会能够一如继往地率领全体会员,再接再厉,把盐城商会的全面建设,发展到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谢谢大家!
江阴市盐城商会财务工作报告
各位会员:
下面我将2017年至2019年商会财务工作的执行情况,向大会报告,请予审议。
江阴市盐城商会三年来的财务工作严格按照商会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循“勤俭办会、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合理开支”的原则,既保证了商会活动的正常开展,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商会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执行,会计核算和会费收取及使用都比较规范合理,并且每年都由会计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一、2017年至2019年总收入:636474.12元,其中:1、会费收入635200元;2、银行利息收入1274.12元。
二、2017年至2019年总支出:535306.77元,其中:会务费和成立大会费260595.77元,酒水费17232元,杂物款费4765元,开业搬家及家具费54290元,工资126600元,培训及参观费24009元,印刷宣传及广告费5650元2017-2019年年捐书及支助费22704元,办公费用10410元,银行手续费201元,打扫卫生3900元,中秋联谊4950,合计费用535306.77元。
三、2019年期末结余:101167.75元(今年年会费用未计入)。
以上财务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感谢全体会员及时缴纳会费,保证了商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下一个三年里,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商会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强化监督力度,同时要拓宽收入渠道,增强商会造血功能,为商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欢迎大家对今后的财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谢谢大家!
江阴市盐城商会
2020年1月12日
江阴市盐城商会章程
(草 案)
(提请江阴市盐城商会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江阴市盐城商会。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是:以在江阴市行政区域内常住并长期从事工商业等活动的盐城籍企业家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坚持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包容,合作,分享,共赢”的盐商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本准则,以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政治引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认真贯彻江阴市各项政策规定,团结江阴范围内盐城籍工商界人士,为会员搭建信息沟通,经验交流学习培训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协作发展,为提高企业竞争力,助力盐城,江阴两地经济繁荣贡献力量。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机关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本会会址:江阴市滨江中路249-251号
第二章 职能与任务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引导会员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守法经营,照章纳税;
(二)指导会员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完善经营,努力发展生产力,创新争优,做大做强;
(三)团结盐城籍工商界人士,密切会员之间联系,加强会员之间交流,代表并维护会员的正当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四)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诸如:信息和科技、管理、法律、会计、设计、融资、以及商务等咨询服务;
(五)发挥商会牵线搭桥的作用,加强江阴与老家两地的经济联系;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扩大招商引资;
(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指导;
(七)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开展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市场;
(八)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调解经济纠纷,排忧解难;
(九)开展同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第三章 会员入会标准
第七条本会会员为个体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诚实守信;
(二)没有被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没有其他违法行为;
(三)自愿加入本会;
(四)会费自愿缴纳;
(五)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由秘书处审核备案;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讨论通过授权机构发予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二)向本会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批评,对本会进行监督;
(三)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
(四)在本会有发言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要求本会协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会章,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二)执行本会决议:
(三)按时缴纳会费及其他议定的费用;
(四)完成本会委托的事项;
(五)认真执行本会所传达的政府各项政策、法令、规定和指示;
(六)及时真实地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若会员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制度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讨论决定本会重大事项;
(三)听取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选举或罢免理事;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特邀会长、特邀副会长、顾问的聘任;
(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秘书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等;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规章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由商会会员担任。商会的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商会章程中关于会员任职资格的限制、会员义务的规定适用于监事。理事会以上的会议由监事列席。
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监事2名,由会员大会选举而成。监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责时,应由过半数监事选举1名监事代行其职责。
(一)审查商会财务,可在必要时以商会名义另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查商会财务;
(二)对商会任职人员执行商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商会章程》或者商会各级会议决议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其他任职人员提出罢免的动议;
(三)当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其他任职人员的行为损害商会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在理事会不履行本法规规定的召集和主持商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商会会议;
(五)向理事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商会章程规定或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或其指定监事,或三分之一以上监事联名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二条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江阴工作时间较长;在盐城籍工商界人士中有较大影响的和有一定经济实力;
(三)热心本会工作,具有较强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
(四)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秘书长为专职;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名誉会长聘请参照以上条件。
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需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但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需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 本会由会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该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秘书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会员入会审查、批准;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经费来源及使用原则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有关方面的资助、赞助、捐赠等;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 本会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标准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一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一切会计资料必须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财务管理符合国家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财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四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私分。
第三十六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企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八条 对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即为终止。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经2020年1月12日江阴市盐城商会第二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并报江阴市民政局备案。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江阴市盐城商会会员会费标准及使用办法
(草案)
(提请江阴市盐城商会二届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依据《江阴市盐城商会章程》,为确保本会成立后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经研究商定,从2020年度起,决定执行新的会费收取标准及使用管理办法,具体如下(注:时间为一年一交):
第一条、会费收取标准
1、会长:50000元/年;
2、常务副会长、监事长、副会长:20000元/年;
3、理事:5000元/年;
4、会员:1000元/年;
第二条、会费收取办法
1、新会员会费收取从入会时开始算起,满足半年以上的按全年收,不足半年的按半年收;老会员会费每年的元月底前一次性缴清。
2、会费结算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为主,不接受消费卡、代金劵和实物抵扣等。
3、会费收取由本会财务人员经办,并出具会费专用收据。
第三条、会费使用与管理
1、会费支出本着节约和“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主要用于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日常办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等支出。
2、本会设立专门银行账户,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会计准则设置会计凭证和会计账户。
3、由商会监事会组成财务审核小组,每半年一次负责对会费收支和财务凭证的审核。
4、本会财务收支状况接受会员大会监督,每半年一次向理事会报告以及每年一次向会员大会报告。
本办法经理事会讨论并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江阴市盐城商会
2020年1月12日
江阴市盐城商会第二届理事会选举办法
(草案)
(提请江阴市盐城商会二届一次会员大会通过)
一、根据《江阴市盐城商会章程》,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由江阴市盐城商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三、江阴市盐城商会二届一次理事会设理事18名,理事候选人建议名单由换届领导小组酝酿讨论后提出,提交大会通过后进行选举。
四、大会选举采用举手表决方式,进行等额选举。
五、大会选举时,实到会员须超过应到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能进行选举。理事候选人应得到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赞成,方能当选。
六、本办法经江阴市盐城商会二届一次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
江阴市盐城商会第二届理事会候选人建议名单
(草案)
(提请江阴市盐城商会二届一次会员大会通过)
(排名不分先后)
刘清华 夏咸明 洪 亮 孟扣生 陆 奇
汪桂龙 戚素兵 丁九胜 马汉军 凌兆佑
丁桂华 陈开兵 朱修军 仇 勇 路红洲
孙云虎 王 健 王 东
江阴市盐城商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监事选举办法
(草案)
(提请江阴市盐城商会二届一次会员大会通过)
一、根据《江阴市盐城商会章程》规定,商会监事会监事长、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本次会议选举产生监事长1名,监事2名。
三、监事候选人,由换届领导小组考察推荐,并经多方征求意见,提请本次会议通过。
四、大会选举采用举手表决方式,进行等额选举。
五、大会选举时,实到会员须超过应到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能进行选举。候选人应得到到会会员总数的半数以上赞成,方能当选。
六、本办法经江阴市盐城商会二届一次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
江阴市盐城商会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建议名单
(草案)
(提请江阴市盐城商会二届一次会员大会通过)
(监事排名不分先后)
一、监事长
尤 峰
二、监事
万付忠 姜乃祥
江阴市盐城商会会费收缴方法
依据《江阴市盐城商会章程》,为确保本会成立后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从2020年度起,决定执行新的会费收取标准及使用管理办法,具体如下(注:时间为一年一交):
一、会费收取标准:
1、会长:50000元/年;
2、常务副会长、监事长、副会长:20000元/年;
3、理事:5000元/年;
4、会员:1000元/年。
二、会费收取办法:
1、新会员会费收取从入会时开始算起,满足半年以上的按全年收,不足半年的按半年收;老会员会费每年的元月底前一次性缴清。
2、会费结算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为主,不接受消费卡、代金劵或实物抵扣等;
3、会费收取由本会财会人员经办,并出具会费专用收据。
三、会费缴取方法:
1、通过银行汇款
全称:江阴市盐城商会
开户行:华夏银行无锡分行江阴支行
帐号:12559 000000 290510
2、通过识别二维码缴取(注:请务必注上姓名)